“真没想到徐书记会对我们的商标被撤销事件如此关心和关注,还亲自协调国家有关部门支持企业的维权行为,帮助‘大骨’商标在最短时间内回到了白象的怀抱,使企业的损失降至最低,重新走上了快速稳定发展的轨道。”5月21日,白象食品集团董事长姚忠良激动地告诉记者。
省委书记帮助圆满解决“大骨”商标被撤销事件,由此也成为我省在“企业服务年”活动中,省领导带头为企业解难纾困的一个经典案例。
白象食品集团是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和我省粮食深加工重点保护企业,近年来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打造一批全国知名品牌的思路,积极做大做强,目前已形成了以方便面生产为主、科工贸于一体的大型食品加工企业,产品畅销全国各地,市场占有率在同行业中排名第二,产值、利税等指标在食品行业名列前茅。
集团于2003年首创“大骨”品牌,并先后投入上亿元资金精心打造,使该品牌产品销售额已占到了集团销售总额的60%以上。“大骨”品牌也于2007年6月被国家商标局核准为注册商标。
而就在金融危机对企业生产经营产生巨大影响之时,白象食品集团却又遭雪上加霜:由于个别企业的不正当市场竞争,“大骨”注册商标被国家有关单位裁定撤销,使企业权益遭受严重侵害,生产经营陷入困境。
“当时市场上有近20家企业大量使用我们已培育成熟的‘大骨’商标,导致企业形象严重受损,销售额急剧下滑,加上又遇金融危机的影响,很可能就要威胁到企业的生存和近2万员工的就业。” 姚忠良说。
对商标被撤销不服的白象集团依法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撤销国家有关单位的裁定。与此同时,万般无奈的姚忠良又抱着一丝希望向省委、省政府递交了《关于恳请保护“大骨”商标的紧急报告》。
当时正值3月上旬,全国“两会”在北京隆重召开。住在北京河南大厦的全国人大代表、白象集团董事长姚忠良为集团的“大骨”商标被撤销而忧心忡忡,寝食不安。他几次想敲省委书记徐光春的门,请求书记帮助解难,但看到徐书记会务那么繁忙,想敲门的手几次都缩了回去。这天中午,姚忠良从餐厅出来,上电梯,正好与徐书记同梯。姚忠良借机开了口:“徐书记,企业遇到了一个难题,想请书记帮忙解决。”没想到徐书记满口答应:“来吧,到我房间谈谈。”更让他没想到的是,徐光春书记耐心地听完姚忠良的情况汇报后,当即就在报告上作出重要批示,请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同志、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周伯华同志对企业维权予以支持。省委书记亲自出面保护企业一个商标的行动,引起了最高人民法院和国家工商总局的高度重视,经过认真调查和核实,今年4月中旬,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公正判决:撤销国家有关单位裁定。5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给徐光春同志来函告知:您于3月11日转来的河南白象食品集团《关于恳请保护“大骨”商标的紧急报告》及有关材料,我院非常重视,王胜俊院长立即批转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办理。日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对本案作出一审判决,撤销《关于第4246910号“大骨”商标争议裁定书》。看到这封函件,徐光春书记露出了欣慰的笑容,立即嘱工作人员将这个好消息告白象集团。
“‘大骨’商标重返白象怀抱,把企业从绝境中成功救活,集团近两万名职工真是欢欣鼓舞,万分感激。下一步,我们决心以更好的经营业绩来回报徐书记的关心与支持,以对经济社会的更大贡献来报答省委、省政府对我们寄予的厚望!” 姚忠良感动地表示。(记者龚砚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