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象食品集团“大骨”商标面临严重侵权,企业生存受到巨大威胁,省委书记徐光春亲自帮助联系有关单位,最终帮助白象脱困,成为我省企业服务年活动中省领导带头为企业解难纾困的经典案例。
白象食品集团于2003年首创并投入上亿元资金精心打造的“大骨”品牌,2007年6月被国家商标局核准为注册商标,该品牌销售额已占到了集团销售总额的近70%。然而,由于个别企业的不正当竞争,去年7月,“大骨”商标被国家有关单位裁定撤销,企业权益遭受严重侵害,生产经营陷入困境,近2万职工面临失业。集团董事长姚忠良说:
“大骨商标被否了之后,那个时候就有很多小厂家,几乎是近20家,而且品质很低,质量很差,整个市场很混乱。白象受影响受伤害,我们的销售额至少下降30。”
对商标被撤销不服的白象集团依法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撤销裁定。同时,万般无奈的姚忠良又抱着一丝希望向省委省政府递交了《关于恳请保护“大骨”商标的紧急报告》:
“但没想到书记当天就做了批示,整个案件应该是克服了很多不规范的,不健康的,不合法的干扰,最终客观公正地依法维护了白象的合法权益。”
在省委书记徐光春的亲自帮助和协调下,今年4月中旬,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公正判决:撤销国家有关单位裁定,“大骨”商标重返白象怀抱。姚忠良说:
“我们胜诉了,意味着之前统统都是侵权。剩下的是我们怎么样去进行恢复。我们信心还是比较足的,白象有责任有义务在发展好自己的同时,真正为河南的粮食加工,为河南经济,实实在在地做一些贡献。”